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300****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总投资:****855万元
5、建设地点:**市**常乐镇
6、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300****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6GWp光伏发电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蔡桥新村南侧**电投永****公司
邮编:755000
联系人:韩斌
联系电话:0951-****06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长**路丰农巷东侧金榜大厦12楼1207室
邮编:750004
联系人:许欣
电话:0951-****515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是否能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市**常乐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4)公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