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司”)****集团****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4年2月19日,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4,123.72万元,利息合计为人民币46,812.31万元,其他从权利合计为人民币47.84万元,债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00,983.87万元。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欠息金额 | 其他从权利金额 | 债权总额 |
1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49,591.88 | 40,240.63 | 12.00 | 89,844.51 |
2 | **嘉恒****公司 | 983.46 | 1,635.00 | 8.76 | 2,627.22 |
3 | **新****公司 | 2,903.31 | 2,871.90 | 10.09 | 5,785.30 |
4 | **市****公司 | 421.49 | 2,064.78 | 16.99 | 2,726.84 |
223.58 | |||||
合 计 | 54,123.72 | 46,812.31 | 47.84 | 100,983.87 |
上述重点债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为1989年1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66万元。注册地址:**省**市**区**大道3107号4楼。法定代表人为康俊学,****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城市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公路、机电安装、土石方、钢结构、建筑幕墙、园林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机场场道、送变电、堤防、水工、隧道、桥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4年2月19日,该户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9,591.88万元,利息为人民币40,240.63万元,其他从权利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9,844.51万元。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3)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的抵押物为:****酒店****公司名下位于**省**县屯城镇雨水岭生态公园38329平方米住宿餐饮用地和5006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以**绿****公司名下位于**省**县屯城镇雨水岭生态公园6982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和29410平方米商服用地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名下位于**省**县屯城镇雨水岭生态公园46667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和1591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绿****公司、****公司、****酒店****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六局****公司、****公司、****工程局****公司、**大宝****公司、****公司、中城****公司、******公司、林秀才、李苹、纪殿友、孙宪、柯华群提供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5)查封情况
已查封我司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冻结了部分****银行账户。
(6)资产亮点
项目尚有未开发的土地,拥有一定的后期开发潜力。
2.**嘉恒****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为2008年6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地址:**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240室。法定代表人为郑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及相关简单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办保税仓储服务 商品展览展示及以上相关咨询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海、陆、空运) 焦炭、钢材、铜、铁粉、五金材料、仪器仪表、电气设备、日用百货、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塑钢材料、针纺织品、建筑材料、煤炭的批发兼零售棉花的销售农副产品、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为准)的批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4年2月19日,该户债权本金为人民币983.46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635.00万元,其他从权利金额为人民币8.76万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627.22万元。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执行拍卖抵押物。
(3)担保情况
****法院执行拍卖。****集团有限公司、郑达、任**、秦洪云、王智勇、刘倩提供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5)查封情况
****法院反馈的最新查封信息,最终查封情况以有关裁判文书为准。
(6)资产亮点
可进一步挖掘财产线索。
3.**新****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为2004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2,900万元。注册地址:天****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信国强,****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油勘探、采油、油气集输、油气处理、油气井修复利用技术服务;石油勘探、采油、油气集输、油气处理设备的相关维护服务;石油勘探开发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4年2月19日,该户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903.31万元,利息为人民币2,871.90万元,其他从权利金额为人民币10.09万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785.30万元。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执行拍卖程序。
(3)担保情况
抵押物已被处置。**市大港圣康****公司、温****公司、刘庆增、信国强、薛兰提供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5)查封情况
****法院反馈的最新查封信息,最终查封情况以有关裁判文书为准。
(6)资产亮点
可进一步挖掘财产线索。
4.**市****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为2004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五矿钢铁**钢材交易市场219室。法定代表人为刘金库,****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贵重稀有金属材料除外)、建筑材料、五金电料、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汽车(小轿车除外)、钢铁炉料、铁矿粉、矿产品(煤炭除外)批发兼零售。(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4年2月19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421.49万元和223.58万元,合计为人民币645.07万元,利息合计为人民币2,064.78万元,其他从权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99万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726.84万元。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执行拍卖抵押物。
(3)担保情况
****法院执行拍卖。刘金库、吕加菊、刘恒提供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5)查封情况
****法院反馈的最新查封信息,最终查封情况以有关裁判文书为准。
(6)资产亮点
可进一步挖掘财产线索。
处置方式:公开债权转让处置(含组包或单户、两户转让);部分资产可能涉及破产程序,我司可与破产重整投资人**盘活资产等。
交易对象:我司欢迎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咨询、洽谈。参与竞买的投资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附件)所述可能导致转让无效的主体;(8****机关认定的洗钱黑名单主体及其关联主体;(9)失信被执行人或其关联主体;(10)涉黑涉恶犯罪主体或其关联主体。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赵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291、0898-****7623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98-****6215
联系地址:**省**市**区国贸路40号长城大厦501室
邮政编码:5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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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