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纸介质尾料处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纸介质尾料处置项目变更公告
********中心纸介质尾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接委托方通知,本项目公告中“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现变更为“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中心
地址:**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电话:0551-****3742
2025年1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附件: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