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由**市****委员会分别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500120-04-05-935607)、核准批复(璧发改〔2024〕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EPC总承包监理(下称“本项目”或“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正兴镇**子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包括3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或“子项目1”]
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城市生活污泥处理规模2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泥储存及输送系统、污泥干化系统以及场区配套工程等其他辅助系统。
(2)**(**)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或“子项目2”]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配置2条100t/d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等。
(3)**(**)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或“子项目3”]
(3.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不含渗滤液处理)(即:指该子项目除渗滤液处理以外的部分,下同。)建设规模为1200t/d,配置2条600t/d垃圾焚烧线+2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焚烧厂房(包括:接收大厅跨、垃圾贮坑跨、焚烧炉/余热锅炉区域、烟气处理区域)、中控楼(包括配电室、电子设备间、集中控制室、生产辅助用房)、汽轮发电机房、升压站、飞灰养护间等;厂区内各工艺及相关系统:垃圾接收、储存与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不包括炉渣综合利用)、除盐水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给排水系统、通风及空调系统、物流输送、计量系统及场内接水工程等其他辅助系统;河道整治、进场道路、取水站及取水管线等附属配套工程。
(3.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处理规模为680t/d。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本项目**工程费总金额约41313万元,其中,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工程费约2000万元,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费约4830万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费约344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本项目监理合同估算总金额约400万元,其中,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20万元,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50万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33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监理服务,其监理内容为设计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监理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安装监理服务、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监理服务、室内二次装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及结算监理服务、审计相关的监理服务、协助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工作、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缺陷责任阶段服务、委托人委托的本项目其他监理咨询服务等,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本招标项目为3个子项目合并打包招标及整体实施建设,管理人员备案配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相关要求为准。中标人就3个子项目分别签订监理合同、编制监理相关资料等。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如有)]中未区分3个子项目描述的,则为对3个子项目的相同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CBD金融街6号楼力合清创科技孵化园6-3 | 地址: | **市**五里店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张老师、任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920、158****4957 | 联系电话: | 023-****5469、158****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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