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传文化服务-视频制作类中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宣传文化服务-视频制作类
三、成交信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3家中标人均以入围的中标人中报价最低的(即优惠最大的)为标准,作为签订合同金额):
中标人1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区市府大路168号(2-11-2)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七十九(79.00%)
中标人2名称:**点石****公司
中标人地址:**市**区兴华北街30号2603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七十九(79.00%)
中标人3名称:******公司
中标人地址:****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31号(集群注册)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七十九(7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公司宣传文化服务-视频制作类;招标范围:公司宣传文化服务-视频制作类(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阳、王仁军、肖冰、陆亮、韩兢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规定的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方法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支付金额: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1:¥15,000.00元;中标人2:¥10,000.00元;中标人3:¥6,000.00元。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确定时间:2025年1月3日。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3家中标人均以入围的中标人中报价最低的(即优惠最大的)为标准,作为签订合同金额。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银卡东路信**大厦B座
联系方式:褚女士024-****7777-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F
联系方式:齐琳024-****2121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955********0007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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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