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晶科**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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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晶科**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晶帆〔2024〕2号)及你单位编制的《晶科**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发改委《关于下达**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028号)、****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4XS****413****发改局《关于晶科**区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海发改〔2024〕30号,低风险),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晶科**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区**寨镇、驻操营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装机容量50兆瓦风力发电场,安装8台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13400万千瓦时,按20%、4小时配置10MW/40MWh储能装置,配套建设1座110kV****电站(总建筑面积319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200.7平方米、配电室728.4平方米、汽车库及材料备品库184.9平方米、联合泵房78平方米)。风电机组经35kV集电线路(长度约23.337公里)接入110kV升压站。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7383.5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五、工程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规划、住建、城管、农业农林、生态环境、统计、电力等部门监管。
****审批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