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大容、刘朝元等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
受理部门:****工伤股
受理电话:0832-****196
受理邮箱:Dongxingrenshe@163.com
地 址:**市**区中兴路63号
邮 编:641000
附 件:工伤认定公示(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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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工伤认定公示(2025)1号
1、李大容,女,****超市有限公****广场分公司员工,2024年11月22日6时55分左右,李大容在冻库拿商品出台面过程中不小心滑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刘朝元,男,系**德****公司员工,2024年12月2日11时10分左右,刘朝元在总装车间套装变压器低压线圈时,由于线圈垮塌伤及左手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罗丽怀,女,系******公司****公司员工,2024年11月10日20时50分左右,罗丽怀店长在门店仓库整理货品时(货架共四层),从货架二层不慎摔下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陈阳秋,女,系****幼儿园员工,2024年12月9日16时55分左右,陈阳秋在厕所扔垃圾时不小心把左脚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张斌,男,系内****中心学校员工,2024年12月5日14时30分左右,张****实验小学****教体局承办的2024年**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分站赛)壮年组掷实心球比赛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艾生荣,男,系**市****公司员工,2024年11月17日7时40分左右,艾生荣在天和**3栋2单元5楼巡逻途中下楼梯时不慎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尹安全,男,****集团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11月8日19时左右,尹安****银行总行新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工地上因卸货时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胡健华,男,系**省蚂****公司员工,2024年7月20日14时左右,胡健华在**省蚂****公司承建的**市**区2021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项目(红坝村)田家镇红坝村安置项目下钢筋时,钢筋架倒下砸伤右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林良瑜,男,系******公司员工,2024年10月26日17时58分,林良瑜在**区杨家镇观音桥工地割管件时不慎被美工刀割伤左手食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