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本级]东津新区(2023)59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409FJ-076002001)资审文件公告
[**市本级]东津新区(2023)59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409FJ-****02001)资审文件公告
时间:2025-01-03
资格预审公告
东津新区(2023)59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409FJ-****02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9FJ-****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东津新区(2023)59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津新****开发区****中心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东津新区(2023)59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东津新区,巴山路以南,**路以东,汉水路以北,长缨路以西地块。本项目共1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3214平方米。根据规划条件及控规要求,本项目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 其他: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若两种标准存在冲突的,以最高标准为准。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内容。其中: (1)设计:红线范围内完成该项目含初步设计优化、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含室内外)、给排水(含室内外)、弱电系统、地基处理、消防、装饰装修、电梯、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防雷、海绵、人防、绿色建筑及园林景观(含道路)等设计,红线范围外所有与大市政衔接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工程,BIM设计范围应满足施工图纸审查要求。(2)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防雷、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小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零星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施工,并配**电气大市政的接入,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完成。(4)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5)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取得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物业人员培训、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本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政府采购工程。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1.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申请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申请人近五年(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申请人用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0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流动资金为准。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1-8项由申请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6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③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7月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7申请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多个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须明确各单位承担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0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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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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