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拆除及**池塘栏杆(项目编号: ****)进行谈判采购。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谈判小组于2025年01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 |
响应报价(元) | 45880.00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2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张叶旺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响应报价(元) | 55818.72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2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刘军 |
成交候选人公示日期: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发布媒介: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