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仓砂石囤放点河砂筛选装载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何先生 联系方式:181****9835 | ||||
最高投标费率(%) | 100%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电话:0556-****26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2日9时00分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字生效后12个月止或筛分完约20万吨砂石止(按筛分后可销售的砂石吨位计算),以先达到为止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字生效后12个月止或筛分完约20万吨砂石止(按筛分后可销售的砂石吨位计算),以先达到为止 | ||
地 址 | **省**市**县新仓镇新仓村新仓组051号 | ||||
投标费率(%) | 82.12% | ||||
项目负责人 | 李仁强 |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1、桐****公司与****的砂石料加工**协议; 2、**县****公司与****的砂石料加工**协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字生效后12个月止或筛分完约20万吨砂石止(按筛分后可销售的砂石吨位计算),以先达到为止 | ||
地 址 | **县许镇镇奎湖街道一环路12号 | ||||
投标费率(%) | 83% | ||||
项目负责人 | 倪周银 |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1、**市****公司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第四包)(第二次); 2、******公司与******公司的砂石料加工**协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字生效后12个月止或筛分完约20万吨砂石止(按筛分后可销售的砂石吨位计算),以先达到为止 | ||
地 址 | **省**市**区长白三街385号 | ||||
投标费率(%) | 86% | ||||
项目负责人 | 姚兰 |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1、耿庄镇后**(北甘巴河)砂石加工工程合同; 2、****小镇砂石加工工程合同。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6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26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556-****1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