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县芡河上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文号: | 涡环表〔2021〕29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县芡河上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县芡河上段治理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属淮河流域。涉及治理范围为对**县境内芡河上段本干及3条支沟湖沟、白膏沟、金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总长为78.79km,其中芡河上段本干治理长度为29.5km,3条支沟治理总长度为49.29km。芡河上段本干起始于**县标里镇杉木桥(薛沟),终止于**县与**县交界处;湖沟起始于干溪沟旁,终止于早龙沟;白膏沟起始于**营沟旁,终止于白膏沟闸;金沟起始于涡蒙界(陈楼),终止于涡河。****水利局相关批复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集中施工、快速施工;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车辆及机械设备通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缩短运输路线,对工程沿线有敏感点的路段设置实心施工临时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高噪施工设备在距离敏感保护目标较近一侧安装移动隔声屏障,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公吉寺闸、董楼闸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铺设减震垫等措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加盖篷布;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运营期涵闸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三)施工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标准;在料场及基础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抑尘,限制施工场地内运输速度,运输车辆、物料堆场覆盖篷布;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四周设置2.5m高铁质围挡,封闭施工;及时清洗运输车辆,大风天禁止作业。
(四)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定期清运统一处理;清淤污泥应按照相关规范安全利用和处置;工程弃土首先回填土方,再就近回填洼地及废塘,其余在河滩地堆放;弃土堆放时做好临时性挡护、覆盖措施,后期用于复耕和绿化覆土。废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场进行处置;运营期涵闸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生态防护和修复工作,适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本审批意见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审批意见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要接受****执法人员对该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及日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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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