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备2024年包头地区、肃宁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铁路装备2024年**地区、**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铁路装备2024年**地区、**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0.478300 | 104.8548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汽车维修、150****08854、2030年10月17日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书、汽车维修二类、150****00570、2026年12月31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业绩 | 1、****公司2022年-2023年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服务采购项目、****集团****公司****公司、2022年2月24日 2、车辆维修、******公司、2024年02月15日 3、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市八****公司、2024年10月01日 4、车辆维修、****集团****公司、2022年1月1日 | 1、******开发区****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开发区****中心、2024年12月30日 2、****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23年9月6日 3、****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检察院、2024年8月29日 4、******开发区****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开发区****中心、2022年9月16日 5、******开发区****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开发区****政府、2023年9月13日 6、****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检察院、2024年11月7日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002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肃**振鑫****公司 | 肃**博众****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8.953000 | 105.0538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二类、/、2028年06月10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二类、****260006、长期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业绩 | 1、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公司、2022年2月5日 2、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公司、2023年2月8日 3、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2日 | 1、国****公司汽车维修保养外包、国能朔黄****公司****公司、2022.6.29 2、****公司2022年全年生产用车维修保养服务、国****公司****公司、2021.****.31 3、****公司汽车维修保养业务外包合同、国能朔黄****公司****公司、2023.8.22 4、****公司2023年至2025年小型生产用车维保服务合同、国能朔黄****公司****公司、2023.7.10 5、国****公司2024年-2026年汽车装具、装饰服务(单价合同)、国能朔黄****公司****公司、2024.4.25 6、****中心2024-2025年汽车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合同、国能朔黄****公司、2024.****.16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CEZB240****40002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腾扬 电话:010-****2368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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