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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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1批次1号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宾水大街,北至标准件厂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5012公顷,其中农用地4.5012公顷(耕地3.1096公顷、非耕农用地1.391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40万元/公顷(16万元/亩),共计1080.28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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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2025年度1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范围图.pdf
2025年度1批次1号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