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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 ||
2024-12-25 | ||
****分局 | ||
****分局 | ||
2024-12-25 | ||
关于****美利隆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舒环评〔2024〕73号
关于****美利隆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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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美利隆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美利隆金属制品项目位于**省**县陶因路168号,厂区一(1#、2#厂房)位于周瑜大道与陶因路东南角,厂区二(3#厂房)位于华盖路西侧,总建筑面积为9290.43m2,总投资12000万元。铜门、铜装饰、铜工艺品生产工艺为:铜材通过下料、**、折弯、焊接、打磨、清洗、上色、拉丝、清洗晾干、抗氧化、清洗晾干、喷漆、烘干,不锈钢镀铜板下料、**、折弯、焊接、清洗晾干,与五金件组装后入库;铝艺门、护栏、不锈钢铝板装饰生产工艺为:铝材通过切割雕刻、焊接、清洗晾干、除油、清洗晾干,镀锌管切割雕刻、焊接、清洗、晾干,喷塑、烘干、组装后入库。可形成年产铜门600樘、铜装饰2300平方米、铜工艺品100件、铝艺门500樘、护栏10000米、不锈钢铝板装饰15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项目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水帘+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固化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收集+设备自带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雕刻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喷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喷塑、打磨、雕刻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规范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围挡封闭、裸露土覆盖、洒水降尘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项目沿线大气环境质量稳定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4811-2024)中的标准要求。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管网建设。生****处理站处理,LAS、总铜、石油类、色度、硫化物等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常规污染物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规范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器、漆渣、废漆桶、废原料桶、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拉丝布、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筒、废布袋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5、切实做好雕刻机、刨槽机、剪板机、**机、折弯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6、项目单位****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执法大队、****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