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代建业主为******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二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木洞镇**路29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一期设计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本次招标二期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车库、室外环境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单体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最高2层。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862.5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3.54万元
2.3 招标范围:**车库、室内球场装修,室外消防车道、运动场、和一条临时道路及周边景观的设计。包括房屋建筑设计、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供配电深化设计(按照供电企业批复的供电方案完成从供电企业批复的市政电源接入点至项目配电室内所有的供配电深化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4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方案通过行政审查后2天内提供土石方平场施工图;
初步设计 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设专家审查意见;
施工图设计 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取得正式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5 标段划分(如有): /
2.6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龙洲湾街道龙博路310号 | 地址: | **两江新区**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毕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电话: | 023-****6357 | 联系电话: | 186****3703 |
传真: | 传真: | 023-****719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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