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电驱系统(eATS 2.0)产线建设项目
****电驱系统(eATS 2.0)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北****开发区融兴北二街1号
公示时间:2025-01-03至2025-01-09
受理时间:2024-12-26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电驱系统****生产线,同时升级改造厂房内配套设施,实现电驱系统**** 60万台/年的规划产能。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45634.5m2,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废气排放。2、本项目排****处理站处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开发区****处理厂统一处理,不会直接进入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源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措施。4、本项目固废产生量小,依托现有项目妥善处置。5、不存在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0月16日本项目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全文公示。
联系人:王力胜
联系电话:186****7402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3205F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