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经济开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03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承接****园区****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35.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邹梅雪 |
联系人 | 吴正飞 | 联系电话 | 181****6587 |
项目投资(万元) | 7000.68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7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经济开发区****停车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745个,其中:快充423个,慢充322个;配套相应的供电设备、电缆线、配套工程等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通过科学的建筑设计布局、合理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可以保证其环境。采取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统一收集,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池,**回收利用,不将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河塘等水域。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4中二级标准后排放,在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收水范围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4中的三级标准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将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施工挖土回填,渣土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场地堆放。运营期:所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避免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时间和设备布局,避开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居民休息时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采用中空玻璃提高门窗隔声性能。水泵、配电房等公用设施全部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器。变压器、燃气调压站设置专用机房,周围设置绿化带,室外空调机组全部安装并设置减振基座。进出口将设置明显限速禁鸣笛标志,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承诺:**** 邹梅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邹梅雪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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