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审批情况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231 传真:****899。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大山江街道梅化公**面****园区内(中心坐标:东经110度48分18.068秒,北纬21度27分29.368秒)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代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有PVC鞋生产楼、EVA鞋生产楼及拌料车间等,配备PVC注塑机、带面机、EVA射出发泡机、带面机、搅拌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其主要原辅料为PVC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钛白粉、色料、EVA粒、发泡剂等。项目年产40万双PVC塑料鞋和40万双EVA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建设,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其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营运期,项目营运期间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废气。投料、搅拌、注塑、脱模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EVA 射出发泡机的射出成型和脱模等工序的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PVC鞋底刷墨和PVC鞋面商标刷胶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二)废水。项目的设备冷却水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按照分区防渗的相关技术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和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沉降粉尘、布袋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公司处理;废包装桶(油墨、胶水、水性脱模剂、机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生产物料按规范贮存和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移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绕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储罐贮存仓库砌混凝土墙,环绕车间生产区域出口设置漫坡。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