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材料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郑州高新区材料创新基地配电工程项目
一、合同编号:****-A | ||||||||||||
二、合同名称:********学院郑****基地配电工程项目 | ||||||||||||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学院郑****基地配电工程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椿路11****科技园孵化3号楼 | ||||||||||||
联系人:杜娟 | ||||||||||||
联系方式:159****6263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大型 | ||||||||||||
地址:**省**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 | ||||||||||||
联系人:黄克政 | ||||||||||||
联系方式:0379-****8382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092.44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提供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合同协议书签订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签约合同价10%作为约保证金。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后30天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退回方式:****银行转账。担保期间内,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部分,发包人仍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承包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 地点:**市高新区化工路与长椿路****园区3号车间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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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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