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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1828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8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壹捌****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1828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属**,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桐木镇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7′41.413″,北纬24°11′6.6097″。项目用地面积57862.5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是通过果汁、固体、茶叶车间进行生产,建成投产后可生产柠檬、芒果、芋头(片、丁)3000t/a、沙糖桔汁水、沃柑汁、柠檬汁12000t/a、瓶装果汁饮料1500万瓶/年、袋装茶(金秀甜茶)50t/a。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18%。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装修和设备安装环节应通过定期清扫和洒水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人****园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加强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处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可外售**化利用。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气、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在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时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维护,严防天然气跑漏,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氨、硫化氢采取加强厂区内绿化建设和机械通风措施,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三)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过“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的工艺进行处理,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沉渣池进行处理,生产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废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与桐****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桐木河。
(四)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检验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残次品、植物残渣、残留果粒统一收集后委托厨余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反渗透材料、废****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公司处理;废机油及包装容器、废磷酸、废烧碱包装桶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五)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应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阻隔及定期检修保养生产设备等措施,以减轻振动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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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