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物资供应商,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共三类物资采购项目。
(二)选聘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的高低顺序,蔬菜、水果类物资采购项目推荐排名前二的供应商****酒店组织2个供应商每半个月进行1次报价,价优者为当期**供应商),海鲜水产品采购项目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参与竞争性磋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
2.送货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
3.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二)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登记制度。
(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酒店****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食堂的年度物资配送成功案例1例。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 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 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 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 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5.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最高限价
1.标段一(蔬菜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8%。
2.标段二(水果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12%。
3.标段三(海鲜水产品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11%。
四、服务年限:一年。
五、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1777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09:00。
(二)开启时间:2025年1月14日09:00。
(三)地点:**省**市**区**大道东2****酒店B座六楼会议室。
如有变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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