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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S210****分界至知青点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9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
**壮****发展中心:
你公司报来的《S210****分界至知青点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改建,项目代码:****,位于**市**区**镇,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5'15.941"、北纬24°03'04.925",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3'31.706"、北纬23°56'08.830"。本项目为改建工程,全线利用现有省道210旧路布线,路线平面维持原旧路不变,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15.45km,沥青混凝土路面145.53千平方米,**中桥46米/座,**小桥36米/座,完全利用旧小桥13.6米/1座。共设涵洞753.5米/61道;其中完全利用25.5米/2道;圆管涵375米/30道;盖板涵353米/29道。环保设施主要有排水边沟、警示牌、阀门等。
项目总投资5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45%。
(二)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为在现有路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路线穿越**镇**村、甘业村、北五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按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防护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植物;施工时设置挡板,降低噪声和扬尘影响,在大风等不利天气情况下定期开展洒水降尘工作,对进出敏感路段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严禁随意砍伐林木和采挖植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土地;加强对水体环境的保护。
(二)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水泥搅拌站、工程运输车辆等扬尘污染常态化监管。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分段施工。路面破拆前洒水降尘,破拆时避开大风天气作业,破拆区域设置防尘网。砂石堆场设置围挡、设置防尘布、防雨棚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如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混凝土拌合站粉料仓、搅拌楼排口外排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
(三)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对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物料堆场采用篷布临时苫盖,避免雨水冲刷形成径流;拌和站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建材堆放点;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堆存生活垃圾和乱排废水;保护区外的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禁止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通过在场界处设置铁皮挡板进行降噪;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应集中安排在昼间;对运输沿线敏感点,应通过限速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噪声影响。注意对机械设备保养,使机械维持较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可采取发放防噪耳塞、头盔等保护措施,使工人进行自身保护。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弃渣及时运至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落实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对鬼针草等外来物种的分布动态进行监控。对于进入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应予以清除,应尽量在种子成熟之前清除,清除后把植株晒干,确保植株死亡。做好公路维护,防止路面破损造成水土流失。做好涵洞等维护,防止淤积。做好临时场地生态修复,维护好道路绿化植物。由养护单位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加强巡查工程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畅通。加强运营管理,由道路养护工人对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进行收集,集中处置。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沿线村民房屋已安装铝合金玻璃窗进行降噪,满足本工程超标敏感点的降噪需要。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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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