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市**区江景南路15号附5号 | 2,218,400.00元 | 其它非挂网耗材(折扣率):3% | 99.39 |
合同包1(合同包二):
服务类(****)
C****0000 | 其他服务 | 其它非挂网耗材 | 为2024年第三批非挂网耗材提供配送服务 | 所配送耗材产品,如果是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或药品管理的等相关国家要求。保证所有配送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参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先秀、曾理、林莉、邹同建(采购人代表)、郑海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总金额,总金额*80%=当次项目应收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计算出当次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时按5000元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7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cn/****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人:何元升,联系电话:189****3499
3、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供应商针对拟配送的所有产品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的下浮比例(下浮比例最多保留两位小数),0≤下浮比例≤100%,在服务期内根据中标下浮比例按实结算。中标单价=单价限价*(1-下浮比例)。中标单位下浮比例为:3%
名称:****
地址:**省**市**龙脑大道628号
联系方式:083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佳乐****中心)9号楼702号
联系方式:0830-****8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华友、邓彬、卢康林
电话:08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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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