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五、中标后对人员基本配置作如下要求中“说明:1、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到岗后,须向采购人提供聘用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政审和体检材料;部门主管人员,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正式员工。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人员数量如实配置,中标后不得自行裁减人数。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人员进行岗位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注:以上人员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放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提供无效的则视为无效标。”更正为“说明:1、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到岗后,须向采购人提供聘用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政审和体检材料;部门主管人员,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正式员工。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人员数量如实配置,中标后不得自行裁减人数。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人员进行岗位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注:以上人员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如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提供无效的则视为无效标。” 内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业绩中“近三年以来,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物业管理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1、近三年以来即自磋商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2、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中标后原件备查。”更正为“近三年以来,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物业管理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1、近三年以来即自磋商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2、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内容三:综合评分中企业荣誉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表彰(表扬)或荣誉或奖项的,区县级的每个得1分,地市级的每个得2分, 省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及获奖期间的服务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上述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表彰(表扬)或荣誉或奖项的,有些政府部门只颁发荣誉证书,提供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是否符合 回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及获奖期间的服务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获奖的同一项目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更正日期:2025年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河滨西路1067号
联系方式:张林阳 139****3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南大道 7-7 号依水苑四楼
联系方式:胡鹏 189****6293 刘明智 189****2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鹏 刘明智
电 话:189****6293 189****2319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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