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湘江保护条例》、《****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2024****政府第62次常务会精神,****为**市域内砂石**唯一处置经营单位,现就湘江千吨级航道疏浚工程富余砂石**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类型与价格:
产品类型 | 原砂 | 卵石(包括毛卵、小卵) |
销售单价(含税) | 90元/吨起 | 40元/吨起 |
二、提货地点:
1、**市内提货:买家可选择在**市天马路2号临时上砂点(**市宝阳混凝土厂内)或**市**镇湘湖村临时上砂点(**盛水混凝土厂内)进行提货,自行装车并承担相关费用。
2、**市行政区域外提货:买家自行选择合法合规的上砂点进行上货。
三、合同签订:意向受让方须预先向****汇入不低于50万金额的预付款后可立即签订销售合同,后续交易以此款逐批抵扣买方购买砂石的货款及可能存在的堆场仓储费用,交易结束后,双方按照实际购买量进行结算。
四、提货顺序:原则上按照“价高者优先、合同签订在前者优先、付款时间在前者优先”的先后顺序进行供货,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五、计量方式:实行逐船量方,以运输船登记海事吨位为单船结算吨位标准。
六、客户所购砂石从指定码头上岸入临时堆场后,48小时内必须清场,超时按照船舶吨位收取1.5元/吨/天的堆场管理费。
七、本公告的湘江千吨级航道疏浚工程富余河卵石为未经加工的天然河卵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一经交付则不予退换,并视为交货。
八、供货结束,客户资金清算完成后,剩余款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九、如在砂卵销售过程中进行了价格调整,则以****在网上公告的价格为准并执行;价格调整公告发布之前已签订的合同均以签订时的价格继续交易,直至订单完成。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十一、业务联系人:桂文民,联系电话:199****6888(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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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