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相****开发区5G+智造工厂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相****开发区5G+智造工厂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谈浜河-元和塘)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新**(谈浜河-元和塘)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1001、SDJ.CL2025-1 ) 1. ****的新**(谈浜河-元和塘)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已经相开管审投备【2023】10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开发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开发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新**(谈浜河-元和塘)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新三**北两侧**驳岸:起点接谈浜河闸站,沿线与经一路相交,终点接元和塘。河道长度约976m。经一路以西段河道宽度为25m,河道北侧绿化带宽度约为30~50米,南侧绿化宽度为5m;经一路以东段河道宽度20m,河道北侧及南侧绿化宽度均为5m。包括新开挖河道约976m,两侧**驳岸约1578m,以及节制闸、闸站各一座等;合同估算金额约3269.27万元。 (3) 工期:30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2月1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14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并提供注册登记的信息截图;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12月)及以上(公告发布月为准)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并提供注册登记的信息截图;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00:00至2025年1月10日23:59止,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3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12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并提供注册登记的信息截图;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5)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4年10-12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6)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书。 (7)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其他扫描件。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经开区蠡塘河路900号 联系人:曹晓露 传真:/电话: 0512-****3650 12、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兴旺路1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张晋如、陈继云 传真:/ 电话:0512-****5191 邮编:215000 E-Mail:****@qq.com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cn:8086/ztzl/02800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16、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水务局 联系电话:0512-****3214 项目法人:**** 代理机构:**** 批准部门:****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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