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级****水厂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及生态修复项目-**县县级****水厂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重新发布)
澄清、修改通知1
招标编号:****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第1、2条款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11条款修改为:“根据《****委员会等 10 部门、5 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 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格式详见附件。 ”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要求为1人。
五、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六、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按此通知修改。
招标人: ****
代业主(项目实****人民政府****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1月3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县县级****水厂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及生态修复项目-**县县级****水厂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重新发布)(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