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月)饲料采购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1月-9月)饲料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1月02日
标段名称:****2025年(1月-9月)饲料采购2标段
标段编号:****-2
****2025年(1月-9月)饲料采购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片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伍佰贰拾壹万壹仟叁佰叁拾肆元整(¥35,211,334.00)
质量:合格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需求供货,每批次货物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须按照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夹沟镇东5****农场二分场
联系人:黄保银
联系方式:139****87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项目负责人:曹晨晨、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9509、****6282
公示期: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联系人:曹晨晨、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9509、****62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管理局****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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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