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煤矿自燃问题比较突出,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煤矿存在自燃问题,昌瑞等5个煤矿治理工程约25公里、19处火区未治理。
二、整改措施
1.******公司昌元煤矿及未开工的******公司昌瑞煤矿、昌达煤矿、昌华煤矿、昌盛煤矿等四矿,****集团****煤矿的火区治理项目;****煤矿的主体企业组织专家论证,拿出确实可行的火区治理实施方案,****政府批准后实施。
2.****政府****煤矿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加快进度,倒排工期,推动各着火点进行全面施工。****煤矿自燃专项整治行动。减少煤炭**自燃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公司昌元煤矿、昌瑞煤矿、昌达煤矿、昌华煤矿、昌盛煤矿主要采用“钻孔、注水降温、注浆封堵、黄土覆盖”综合灭火方法,****煤矿、昌达煤矿火区治理工程于2023年6月15日完工,昌元煤矿、昌盛煤矿、昌华煤矿火区治理工程于2023年6月25日完工;****集团****公司对火区治理区总体采用“钻探、注水、注浆”综合灭火方法,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10日完工。
2.**市对全市****煤矿自燃情况排查,排查****煤矿长梁沟井田发现1处约20平米煤炭自燃现象,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2日,共10天)向****央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武耀斌
固定电话:0350-****912
电子邮箱:****@163.com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