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洪涝联排联调工程(一期)三标段**洪涝联排联调工程 | ||
品目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6: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
预算金额 | ¥2969.0259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金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537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市夏东街6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62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西路18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金龙 |
项目概况 **市洪涝联排联调工程(一期)三标段**洪涝联排联调工程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洪涝联排联调工程(一期)三标段**洪涝联排联调工程
预算金额:2969.0259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玖万零贰佰伍拾玖元贰角伍分(¥29,690,529.25)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一 | 硬件采购部分 |
1 | 前端感知子系统建设 |
1.1 | 全市泵站工情监测 |
1.2 | 骨干河道流量监测 |
1.3 | 站闸河湖视频监控 |
1.4 | 城市内涝积水监测 |
2 | 数据中心建设 |
2.1 | 计算存储** |
2.2 | GIS引擎 |
2.3 | 网络安全系统 |
2.4 | 专用设备 |
二 | 软件开发部分 |
3 | 基础数据采集服务 |
3.1 | 暴雨强度公式 |
3.2 | 规计一张图系统建设 |
3.3 | 数据接入 |
4 | 数字孪生数据底板建设 |
4.1 | 云渲染平台 |
4.2 | 宏观三维可视化场景构建 |
4.3 | 中微观三维可视化场景构建 |
4.4 | 定制动效 |
5 | 防洪排涝四预一体化平台建设 |
5.1 | 圩区智能预报调度 |
5.2 | 移动综合信息服务 |
5.3 | 水利模型补充完善 |
5.4 | 数字四预一体化平台 |
5.5 | 娄江数字孪生专题应用 |
5.6 | 数据集成 |
6 | 中环内的内涝积水模型建设 |
6.1 | 一维管网水**动力模型基本框架建设 |
6.2 | 二维地表漫流模型基本框架建设 |
6.3 | 一维管网水**动力模型-二维地表漫流模型耦合框架建设 |
6.4 | 模型应用基本框架建设 |
详见方案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2-17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中心4****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3811、025-****3812、153****2027、153****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2950;QQ:****755361、****179389、****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0854。
8.****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市夏东街669号
联系人:张坚
联系电话:****6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省**市**西路1801号
联系人:刘金龙
联系电话:****5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龙
电话:****5378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