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米加工及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01月03日至 2025 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紫城镇**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
联系电话:076****9485
传 真:076****2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米加工及烘干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县 |
环评机构 | **明大项目****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工业园二三期ZC01-21-01****工厂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为自有土地建设生产,总占地面积为653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32.86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从事大米加工及烘干,建成后设计年产籼米20000吨、碎米4000吨、油糠4000吨、稻壳粉5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统一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热风炉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达到**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清理工段、砻谷工段、碾米工段及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收集并由“脉冲除尘器”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型号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和减振措施;③合理布局噪声源,避免将噪声源设于项目边界附近;④强噪声设备放置在隔声良好的机房内。项目运营期靠G242省道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方位边界噪声排放执行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危废仓设置要求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②危废仓需要设置围堰并采取导流方式,在危废仓内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有效收集危险废物。③安排专人定期对原料进行排查。④加强管理,场地分类管理、合理布局。⑤按要求配置安全防火设施。⑥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同时,加强废气净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即停止生产线运行,直至废气净化设施恢复正常为止。⑦加强员工的岗前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指定操作规程。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环评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