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征集开始时间 2025-01-03 17: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5-01-06 17: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2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周芳 联系电话 137****1034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1、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检查表》等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指导,对****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并形成隐患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2、进行服务情况反馈,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3、对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4、服务时间及频次:检查3天,复查2天,共计5天。
5、服务资质及团队要求:
(1)服务单位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石油加工业。同时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经验。
(2)项目组长需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有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从业经验。工作组需配备至少6名专家(其中至少3名专家为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和2名工作人员,专家应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包括总图设计、安全管理、工艺、设备、仪表和应急(消防)等领域专业。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3、****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石油加工业。
4、应征人3年内至少具有1项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业绩;3年内至少具有2项石油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服务业绩。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应征人须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应征人3年内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业绩;3年内至少2项石油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
3、光汇油品****公司隐患排查服务项目报价单(按附件1格式)。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次报价需包括培训费、服务费、专家费、差旅费、餐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一切风险费用总和,直至隐患排查服务全部完成的所有费用。
3、****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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