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罗江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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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澄清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施工项目人员“5、质量负责人(1 人):具有质量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质量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修改为“5、质量负责人(1 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环境工程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20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 3、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对各潜在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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