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能评〔2024〕13号
****委员会:
你委《****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栾发改(2024)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我委《关于转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发改环资〔2023〕10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公司 | 性 质 | ****公司 | |
法人代表 | 袁宏林 | 联 系 人 | 李家驹 | ||
通讯地址 | **市**县**新区画**路 伊河以北 | 邮政编码 | 471500 | ||
联系电话 | 178****2350 | 传 真 | |||
项 目 基 本 情 | 项目名称 | 洛钼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狮子庙镇白石崖村 | 拟投产时间 | 2026年12月 | ||
项目所属行业 | B0931钨钼矿采选 | 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柴油 | ||
年综合能耗量 (标准煤) | 3389.84(当量值) 8180.33(等价值)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72000 | ||
建设性质 | **◆扩建□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主要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及计量器具等): 本项目为**尾矿库,为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占地总面积2000亩,尾矿入库规模为23500t/d,****集团****公司、钨一公司、三强、众和四个选厂服务约10.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初期坝、排洪系统、尾矿输送及回水系统、截渗坝、库底排渗、库区局部防渗、库区道路、清污分流设施等。项目**建筑面积406.5m2,主要包括回水加压泵房192m2、管理房120m2、截渗泵房94.5m2;尾矿****公司现有泵房,建筑面积825m2。主要用能设备:尾矿输送泵、回水泵、配套砂泵、离心机、空调机、起重机、自动监控设备等。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当量值3389.84吨标煤,等价值8180.33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2704.96万千瓦时;柴油44.91吨。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389.84吨标煤(当量值)、8180.33吨标煤(等价值)。本项目能源消费量占**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值)为-0.0013%,m≤1,对**市“十四五”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进一步优化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要选用先进、节能、高效、自动化程度高、易于操作的节能设备,有效节约各种能源。 3.项目要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 (四)请你委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本审查意见、项目技术评审意见、节能报告等资料,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