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充分征求公众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三**铁帽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五)《**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七)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八)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林场西部,**以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347.47公顷(5212.05亩)。(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44.32公顷,占比为70.31%;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36公顷,占比为1.54%;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33公顷,占比为0.96%;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77.18公顷,占比为22.21%;****广场用地面积3.88公顷,占比为1.12%。
(2)道路交通规划
依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现状道路构建“方格网”状道路骨架,规划忍冬路、纵二路、纵三路、横三路4条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0-40米。通过北部进港大道、**南泗至奇山道路、良寨高速出入口与周边**至**高速、**至**高速(在建)、三江至**高速快速衔接,形成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园区内部道路组织结合产业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设置。
(3)配套设施规划
完善园区生产配套,集中建设职工宿舍;完善园区内便民设施,****超市、垃圾收集点、公厕等设施,支持企业自建食堂解决职工就餐难题。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4)地块管控规划
SKJA-01-02、SKJA-01-05、SKJA-01-11、SKJA-01-16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宜低于0.9,建筑系数不宜低于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5米,并同时满足《**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相关指标要求。
SKJA-02-0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45米。
SKJA-01-04、SKJA-02-01地块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排水),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5米。
SKJA-01-03地块为公用设施用地(环卫),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5米。
SKJA-01-01、SKJA-01-07、SKJA-01-14、SKJA-01-15、SKJA-02-03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
四、公示地点
1.****网站(http://lb.****.cn/);
2.项目现场:用地涉及地段、楼栋;
3.****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3日(30日)。
六、公示内容
规划方案图纸(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局******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七、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反映或发函到我局规划科邮箱****@126.com。
******局办公地点:**市盘古大道121号12楼,联系电话:0772-****137,邮编:546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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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附图:
(1)《三**铁帽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区位图
(2)《三**铁帽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3)《三**铁帽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地块控制图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