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 江****工业园**路1号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地内建设,依托现有供电、供水等公辅工程设施,拆除现有2×20万吨/年尿素装置合成生产单元(含合成单元配套管线及CO2压缩单元),保留现有造粒单元;采用荷兰Stamicarbon超低能耗(ULE)二氧化碳汽提法工艺,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基础上,建设一套1860t/d(57.66万t/a)尿素合成装置(即尿素合成生产单元),现有包装楼改为转运楼,另增加1套流化床造粒装置和1栋包装楼,配套建设废气洗涤装置、工艺冷凝液解吸水解装置。本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0万元,占总投资的7%。 | 1、废气:本项目常压吸收废气、低压吸收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水洗+酸洗”装置处理后通过5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尿液槽呼吸废气、氨水槽呼吸废气、泄压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混合至二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62m高排气筒(DA017)排放。造粒塔造粒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现有三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90m高排气筒(DA018)排放。流化床造粒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水洗+酸洗”装置处理后通过47m高排气筒(DA047)排放。转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15)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48)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液、造粒塔废气水洗废水、主装置及流化床废气酸性洗涤器废水等。工艺冷凝液、造粒塔废气水洗废水经新增解尿吸水解装置处理后回用作废气洗涤塔补水、热电脱硫脱硝补水、吸氨提浓装置制氨水。主装置及流化床废气酸性洗涤器废水回用作华昌化工复**生产单元用水。蒸汽冷凝水送华昌化工化水工段除氧器处理后回用热电单元。CO2压缩机排水作为循环水补水。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反应器、精馏塔、造粒机、洗涤器、振动筛、风机等,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脱氢催化剂(HW50)等危险废物,废编织袋等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