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6: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 ||
预算金额 | ¥404.2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1-****12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白土镇**大道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1-****0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1-****126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x | ||
附件2 |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404.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期虽未到届满,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期虽未到届满,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进行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财库〔2019〕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进行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方式:现场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白土镇**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0751-****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鑫金汇智汇小镇创业楼4楼
联系方式:0751-****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