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改核准〔2025〕1号
****改革局关于**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供电局关于**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上报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大**石化工业****电站****电站接入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大**石化工业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电站内预留位置上扩建6个110千伏GIS出线间隔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129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9.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
五、建设项目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
六、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151号),《关于**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揭海管函〔2024〕25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县不动产权第****376号),《**220千伏**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局、****环境局、****建设局、****管理局、市统计局 ,大南****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