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部分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对**市城市部分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城市部分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8.68万元
最高限价:88.68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为**市部分路段采购城市路灯维护材料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甲方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至****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公司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为准。(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注:****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5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30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省**市长城街区建林大唐路7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售价:200.00元
五、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5日上午9:00(**时间)
2.地点:嘉峪****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注: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市迎宾西路455号
联系电话:136****337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长城街区建林大唐路713-1-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7****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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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