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2025年迎春氛围营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6: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 ||
预算金额 | ¥74.09056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3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老师,0833-****0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肖女士,0833-****33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高新区2025年迎春氛围营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远程)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2025年迎春氛围营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905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905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②.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3、省外企业需具有省外企业需具有入川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远程)发售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发售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谢老师,083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肖女士,0833-****333
联系方式:******区鹤翔路428****中心B座16楼2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08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