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果****公司冀(2020)**县不动产权第****703号地块(11693平方米)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1-03 17:59 至 2025-01-18 17:5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1693.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20.12之前 | 活动历史 | 耕地 | |||
2020.12-2022.11 | 活动历史 | 北部闲置、**耕地 | ||||
2022.12至今 | 活动历史 | 闲置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城滏漳大道南侧、三合街以东 | |||
经度 | 115.029269 | 纬度 | 37.045227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2-10 至 2025-02-2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苍穹环保****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吴**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3422 | ||
样品检测单位 | ||||||
**尚源****公司 | ||||||
钻探单位名称 | ||||||
******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吴**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342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果****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邓树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631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大街与****服务中心六楼 | |||||
报告主要结论 | ****果****公司冀(2020)**县不动产权第****703号地块(11693平方米)(即本次调查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县城滏漳大道南侧、三合街以东,占地面积为11693m2(见附件1宗地图)。项目地块属于****果****公司冀(2020)**县不动产权第****703号一部分,剩余11693m2仍属****果****公司所有。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29269,北纬37.045227。项目地块四至:南侧、西侧为大时村耕地,北侧为****果****公司(主体工程已建成,未投入使用),东侧为**平****公司在建住宅楼。 项目地块共采集土壤样品64个(含7个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中要求的基本项目(****)包括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滴滴涕、六六六、pH值。其中检出因子有砷、镉、铜、铅、汞、镍、pH值、石油烃C10-C40,但未超过第一类筛选值;VOCs、SVOCs所有点位均未检出。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了64组土壤样品(含7个平行样),样品由**尚源****公司进行检测。 2024年12月19日-20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本次钻探工作由******公司人员配合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由**尚源****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为确保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尚源****公司承担检测工作。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铜、镍、铅、镉、砷、汞、pH、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六价铬、有机农药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符合土地流转需求,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