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部分空置经营性资产对外公开招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1-03 1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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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部分空置经营性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报名承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 管理单位名称 资产所属企业 资产信息 招租信息 备注
资产名称 资产位置 拟招租经营项目 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合同签订期限 意向承租方
应具备基本条件 保证金 交易方式 报名方式 企业招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30 10 5年以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6.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所租赁房屋需用于从事与电子商务及关联行业的办公、经营等工作内容。
9.****公司****园区内,税务关系登****科技城直管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2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30 10 5年以内 9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3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30 10 5年以内 9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4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30 10 5年以内 9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5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30 10 5年以内 9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6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40 10 5年以内 12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7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0 10 5年以内 6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8 **** **** 302厂房南翼第一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10 10 5年以内 3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9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50 10 5年以内 15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0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0 10 5年以内 6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1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10 10 5年以内 3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2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5 10 5年以内 75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3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5 10 5年以内 75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4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0 10 5年以内 60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15 **** **** 301厂房北翼第四层 **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厂房 23 10 5年以内 690 转账 现场报名 杨小庆135****3081
一、招租原则及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本次为底价招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商谈的方式,先到先得。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长期有效(具体房源根据招租情况,以实际为准)
地点:**市飞云大道东段261号**综合保税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5****3081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有意向的承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有疑问可向联系人咨询。
2.意向承租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期间,意向承租者可联系工作人员对资产现场进行查看。
4.在现场商谈结束后,获得承租权的承租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赁保证金及租金入住;若承租者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取消承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