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及展品复仿制(第三批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西大望路23号金诚阳光旅店院内6号楼1层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物及展品复仿制(第三批次)项目
预算金额:87.6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丰富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现亟需复仿制45件/套文物及展品补充到相关展览之中,复仿制明细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接供应商按照国内“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2.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6日9:00至2025年01月10日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西大望路23号金诚阳光旅店院内6号楼1层101。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含本公告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 16日 下午14:30(**时间)
地点:**市西****门内大街49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 16日 下午14:30(**时间)
地点:**市西****门内大街49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10000元,详见采购文件约定。
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站(http://www.****.cn/)
6、采****政府采购政策:
6.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6.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法老师 010-****5579
采购人地址: **市西****门内大街49号
2.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191****9817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西大望路23号金诚阳光旅店院内6号楼1层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