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
****全部瓶装医用氧气的供货,所提供的医用氧必须是按《中华人民**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生产,且符合国家药典标准,纯度≥99.5%。
二、采购限价
1、医用氧气 40L/瓶。
2、代理机构预算价格80元/瓶(含运费)。
3、月预计使用量100瓶。
三、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技术人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企业信誉度高,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企业失信或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信息为准。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五)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完整合同书复印件及项目报价表3份。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配送商)提供与遴选要求相对应的资质材料到****大厅前台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17:00前。
(二)报名地址:**市**区**街北城街125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5208转8855
六、其他事项:
(一)本院保留对遴选过程及结果的最终解释权。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另行通知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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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