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中洲阳光公寓 18、19楼未售商品房维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社区盘井街道中洲阳光公寓办公楼 18、19楼。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中洲阳光公寓办公楼共 22套房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944.84平方米(含公共区域 290.7平方米)。对 B户型 8套公寓增设夹层。对 19楼南向的 10套公寓及 18楼南向 1套公寓配置家具、家电软装;其余11套公寓暂不配置家电和可移动家具。
2.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5.41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2.5.1 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和与之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优化、送审、修改、变更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并通过招标人及项目各参与方审核确认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5.2 工程施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家具、家电、装修配套主材的购买、安装与调试。完成工程验收、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其他工作包含:配合招标人进行行业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资料移交等工作。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1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包含冬雨季、节假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分别报出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最短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招标人的审批及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须确保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须采用环保、安全、可靠、节能、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2.8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9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 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拟派人员须具备资质证书,每位管理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公司****公司转发的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委员会评审。)
3.6.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日查询相关信息,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后,将****委员会评审。)
3.6.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交承诺)。
3.6.4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若为2021****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3****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公司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项目对接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 01月 03 日至2025年01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4.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至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14室购买,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及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汇款信息: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区支行;账号:250********24543511),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包、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3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三楼第六评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盘井街346号阳光公寓四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71-****16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赵璐、袁圆、倪粒桑、张林秀
电话:0871-****0662、****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