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彩办公区域及其基础防护工程项目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立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彩办公区域及其基础防护工程项目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劳务分包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省**市**县。
2.4建设概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中心)、基础防护工程、门房及大门、办公楼前水池、旗杆、围墙、消防、道路、停车位、绿化、箱变、足球场、室外综合管网等的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保质期等建设过程中相关服务总承包工作。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中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进行劳务招标,主要包括办公楼、****中心)、门房及大门、办公楼前水池、旗杆、围墙、消防、道路、停车位、绿化、足球场、室外综合管网等工程施工。其中钢筋甲供。****设计院提供的最终版图纸为准,详细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发包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3.5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5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要求的相关承诺。投标人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报告,截图或报告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18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4.4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使用指南》(http://www.****.com/gys/187852.jhtml)。
注:本项目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4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5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5.6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www.****.com/gys/57563.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7.异议的提出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com/yyts.jhtml。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5186
地址:**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4楼
招标代理机构:**招采信息****公司
联系人:翟女士、龚女士
电话:0371-****9278
地址:**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889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