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岳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6623 |
项目名称 | ****(迁改建) |
建设地点 | **省**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598号4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原名为**市****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编制了《**市****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29****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2347号,同意**市****公司在**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路29号三楼建设。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加工生产手机钢化膜750万片。主要设备有切割机2台、CNC15台、扫光机4台、解水槽1台、四槽超声波清洗机1台、九槽超声波清洗机1台、半自动丝印机3台、丝印机1台(配套烤箱1台)贴合机13台等。 2019年3月**市****公司建设项目通过了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6月15日**市****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20〕7186号。 2020年3月10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 **市****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管理局同意变更为****,变更文号:(粤东)登字〔2024〕第441********915048号。 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未能达成续签合同,故申请迁改建环保手续,迁改建内容如下: (1)项目整体由“**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路29号三楼”搬迁至“**省**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598号4栋301室”; (2)将丝印、烘烤工序的措施由“UV+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从而削减VOCs排放量; (3)清洗工序的**槽的清洗水由整槽清洗改为逆流清洗。 (4)减少部分生产设备,并减少产品产能。 项目迁改建后,占地面积1360.8m2,建筑面积1360.8m2,年加工生产手机钢化膜7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扫光废水、洗版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CNC成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更换废液;钢化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5-01-03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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