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35京冀界至G112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35京冀界至G112段改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4〕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4〕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4]126号批准,项****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市**县境内2.1.2 建设规模:路线起自**县四道甸村东,与规划国道G335**段相接,沿现状路向西北方向布设,经四道甸、东卯镇、茨营子乡、巴图营,终于东梁村西南国道G335与G112共线段处。路线全长约48.2公里。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大中桥19座,隧道1座(省界隧道,横断面与**段保持一致),养护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2.1.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 10:00至2025-01-05 10: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0313-****933,**市**区盛华东大街55号,电子邮箱:****@163.com招标代理联系人:周跃斐,联系电话:0313-****111,地址:**市**区世纪金座A座7楼703室,电子邮箱:****@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公路****办公室 电话:0313-****621 电子邮箱:****@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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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35京冀界至G112段改建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更正为: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2、原公告内容:7.3付费主体为“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更正为:7.3付费主体为“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原公告内容: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丙级(含)以上资质。 更正为: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丙级资质。 4、原公告内容: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更正为:
5、原公告内容: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中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更正为:
6、原公告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类似业绩2)每增加一项(条)二级公路**或改(扩)建工程的监理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 8 分。 更正为: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类似业绩2)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条)二级公路**或改(扩)建工程的监理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中任何一方业绩均认可),加4分。本项最高加 8 分。”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5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