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已由****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2025年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2025年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烟叶生产技术业务外包服务和烟叶助收业务外包服务。
2.3采购范围:2025年全市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
2.4项目划分:本项目共设置3个子项目。
子项目一:2025年**县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子项目二:2025年宁洱县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子项目三:2025年景谷县雪茄烟叶生产、助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5采购预算:总预算41.00万元,其中子项目一24.27万元,子项目二14.77万元,子项目三1.96万元。
2.6服务期限:
(1)2025年雪茄烟叶生产技术外包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田间采收结束止;
(2)2025年度雪茄烟叶助收外包服务自烟叶收购开始至烟叶调拨结束止。
2.7服务单价最高限价:雪茄烟叶生产技术业务外包服务70元/亩,雪茄烟叶助收业务外包服务1.15元/kg,本服务内容最高限价,包括服务价格、增值税和供应商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
2.8本项目服务量按实际服务量结算,实际产生服务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得对不含税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成交后,若由于需求导向变化导致成交辖区任务计划量发生变化,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任务计划进行调整,成交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索赔。参加谈判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9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烟草行业和采购人现行烟叶生产业务外包服务相关规范及标准。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未出现偷税、****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6提供有效的《******社烟叶生产业务承包资格申报表》。
3.7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供应商无国家、****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9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原因及说明
为满足全市雪茄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社现有生产设施设备、人员技术能力、服务管理具有“特定性”、“不可替代性”、“独占性”,根据现行行业采购有关规定,经审批机构审核同意,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邀请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单位地址
子项目一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省**市**县整董镇整董村曼景寨。
子项目二供应商名称:宁洱县磨黑镇金实******社;单位地址:**省**市******工作站。
子项目三供应商名称:******社;单位地址:景谷****委员会。
6.公告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为:****公司****公司外网、****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