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务段2025年设备设施委外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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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公司**机务段2025年设备设施委外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为及时补强段因技术能力不足、缺乏相关资质等原因,无法有效开展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保、监测、检定等等工作短板,对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维修等23个项目进行业务外包,由具备相关能力、资质等条件的企业,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保、监测、检定等服务。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一)资质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委员会(CNAS)认可的资质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管理委员会(CMA)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是经省级(直辖市****管理局颁布授权,准予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须提供授权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等,许可参数小于6m/s。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起重机械制造类(含安装、修理、改造等)B级及以上)。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检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领域:环境监测领域,检测产品/类别包含环境空气和废气)且纳入省级或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 :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进行检测业务外包: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三)业绩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保),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保),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进行检测业务外包: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1.对所有包件的要求:
⑴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⑶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分别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2.对单独包件的另行要求: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公司因维修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通报的承诺。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公司维修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通报的承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承接所投包件的服务能力,提供拟投入本包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5年01月03日23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8日23时00分(**时间)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时间)开始谈判(预计评审时长2至3天),地点为**省**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http://www.****.cn/)媒介上发布。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区回龙坝镇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
联系人:郑晓松
联系电话:023-****6637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罗仕波 杨远维
联系电话:159****9126/028-****2729 136****6264
邮箱:****@qq.com
10.1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开户银行为“建行**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01月03日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物资明细表
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委外修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合同预计执行金额(万元,含税)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 | 项 | 1 | 7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 | 数字设备委外维修 | 项 | 1 | 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 | 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 | 项 | 1 | 28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4 | 通用量具委外检定 | 项 | 1 | 26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5 | 电梯委外维保 | 项 | 1 | 12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6 | 空压机委外维保 | 项 | 1 | 9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7 | 起重设备委外维修 | 项 | 1 | 1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8 | 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 | 项 | 1 | 49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9 | 高压油泵委外维修 | 项 | 1 | 1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0 | 数控机床委外维修 | 项 | 1 | 7.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1 | 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 | 项 | 1 | 7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 | 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 | 项 | 1 | 27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3 | 化验设备委外维修 | 项 | 1 | 1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4 | 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 | 项 | 1 | 1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5 | 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 | 项 | 1 | 1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6 | 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 | 项 | 1 | 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7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检测 | 项 | 1 | 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8 | 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 | 项 | 1 | 2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9 | 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 | 项 | 1 | 18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0 | 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 | 项 | 1 | 6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1 | 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 | 项 | 1 | 2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2 | 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 | 项 | 1 | 20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3 | 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 | 项 | 1 | 15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具体包件信息见附件